楼主: 孙震生

几点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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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-14 19:24:09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广东肇庆
支持         
发表于 2011-1-15 19:27:21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浙江金华
本帖最后由 集雅 于 2011-1-15 19:29 编辑

先坐下来冷静寻求解决办法。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。欣赏管理员的大度和谦和的为人。可以看出画家没有为难任何机构的态度。但是画院的声明和画家的声明反差。叫人深思。

支持你。
发表于 2011-1-15 19:33:53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浙江金华
是啊。欣赏震生的大度。男子汉有立场。坚持原则。对事不对人。赞赏之余。看看画院的声明。同样的声明。令人汗颜
发表于 2011-1-16 15:58:29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浙江金华
坚决支持!
发表于 2011-1-16 16:02:58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浙江金华
2007年我参加的金陵百家的画寄回来是拦腰两截的,差点没把我心疼死,我知道自己势单力薄,忍了。如果你这次能够举起大旗,利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这件事,也许对将来参展的画家有好处。只是你辛苦了,不要太过于生气。
发表于 2011-1-19 18:22:13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浙江金华
画家维权,理所应当,希望事情能够妥善解决
发表于 2011-1-20 11:28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浙江金华
回复 孙震生 的帖子

支持震生兄弟!
发表于 2011-1-20 12:00:40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浙江金华
支持孙老师!!!
发表于 2011-1-22 18:27:31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广东佛山
院长以画院名义正式道歉、赔钱、修画,想解决不就这么个回事。
至于如何处理负责任人或处不处理,这是画院的事,关键是画院要对此事负上足够责任。
如果画院不怕再次名誉受损,不怕再赔钱,不处理,我们也管不着。
发表于 2011-1-23 13:03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广东广州
此声明很好,免去不必要的误会。震生,支持你!
发表于 2011-1-24 13:29:02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中国浙江金华
十分理解!希望事情能够早日以最好的方式得到解决。最重要的是,希望以后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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